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《2019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》(以下简称“《要点》”),《要点》列出了2019年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20个要点,包括坚决处置“僵尸企业”、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《要点》提出,力争在 2019 年全面完成化解过剩产能目标压减任务。继续推进与国家电网、南方电网的合作,对钢铁企业和相关企业用电量进行监测,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项目建设和生产行为。促进京津冀等重点区域钢铁产能有序向外转移,降低区域钢铁总量,优化空间布局结构。
《中国冶金报》、中国钢铁新闻网将《要点》摘编如下——
一、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
◆ 尚未完成压减粗钢产能目标的,力争在 2019 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。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、焦化、高炉等设备。
二、“僵尸企业”应退尽退。
◆ 按计划将“僵尸企业”坚决处置到位,确保“僵尸企业”应退尽退。
三、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。
◆ 五种产能要依法依规关停退出。
四、防范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。
◆ 研究提出防范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的有效办法和政策措施。
五、严禁新增产能。
◆ 严把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关,开展自查和排查。
六、开展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专项抽查
◆ 2019 年将组织开展一次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专项抽查。
七、完善举报响应机制。
◆ 研究制定防范本地区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、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及违法违规产能举报响应机制。
八、探索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机制。
◆ 对钢铁企业和相关企业用电量进行监测,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项目建设和生产行为。
九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
◆ 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狠抓负面典型,保持高压态势
十、着力解决重点区域产能不合理问题。
◆ 促进京津冀等地钢铁产能有序向外转移,优化空间布局结构。
十一、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。
◆ 积极推动钢铁行业战略性重大兼并重组。
十二、维护钢材市场平稳运行。
◆ 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,对恶意炒作的市场操纵行为要严肃处理。
十三、维护铁矿石市场平稳运行。
◆ 发现铁矿石供应商有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时,要依法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。
十四、支持钢铁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。
◆ 实现钢铁材料制造供应商向材料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转变。
十五、加快推进行业绿色发展。
◆ 推进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、焦炉废气收集处理等污染治理升级改造。
十六、促进行业技术进步。
◆ 坚持把钢材质量稳定性、先进高端钢材、关键共性技术、基础研究和前沿工艺技术与装备等作为重点,加大研发力度,尽快取得突破。
十七、引导电炉炼钢工艺发展。
◆ 鼓励企业建立大型的废钢铁回收加工配送中心,提升对社会废钢铁资源的回收、拆解、加工、配送、利用一体化水平,提高废钢铁资源供给质量。
十八、提升钢铁行业国际化水平。
◆ 坚决落实“一带一路”的战略部署,推动国际产能合作。
十九、做好钢铁行业产能调查等基础性工作。
◆ 进一步开展对有关地区钢铁产能等相关情况的核实调查。
二十、完善重大问题沟通协调机制。
◆ 进一步完善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,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