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30日,在2019探矿者年会上,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研究员徐曙光指出,近年来,我国矿业在“一带一路”国家投资规模大、比重高,境外勘查开发的投资形式呈现多元化。目前影响矿业投资环境的要素主要包括矿产资源潜力、矿业外商投资准入、政治稳定性、基础设施、矿业权因素、人力资源、税费水平、环境因素、地质资料信息可得性、社会环境等。
“一带一路”资源潜力排位靠前的国家有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蒙古、伊朗和印度尼西亚。俄罗斯矿业法稳定,与中国资源外交关系良好,地质工作程度高,政府参与和控制矿业活动的程度低,没有勘探许可证延期强制性退地规定。但不足是权利金费率较高。
哈萨克斯坦优势与中国资源外交关系良好,政府参与和控制矿业活动的程度低,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方式为登记备案制或直接申请采矿权,没有勘探许可证延期强制性退地规定。不足是矿业法不太稳定,权利金费率较高,电力不足印度尼西亚与中国资源外交关系良好,政府参与和控制矿业活动的程度低。不足是矿业法不大稳定,存在矿产品冶炼加工和出口限制,采矿权证期限较短,电力不足。
蒙古地质工作程度很高,权利金费率低,采矿许可证期限较长。不足是矿业法不稳定,地质服务水平低,政府参与和控制矿业活动程度高。
徐曙光建议,开展境外矿产资源勘查一要积极引导企业规避各种风险,特别是政治风险。东南亚地区的主要矿业投资风险是政治风险和基础设施风险,中亚地区是基础设施风险和政治风险,非洲地区是政治风险、基础设施风险和治安风险,欧洲地区是环保风险。二要加强矿业交流平台的建设,让投资者获得充分的投资信息。各种国际会议都是投资者、融资者、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的汇聚之地,可以通过这些机会发现重要的信息,发掘未来的合作伙伴,建议广泛的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网络。